越级上访是违法行为吗?
发布时间:2018-03-07 来源:开创律政法律咨询

  越级上访是指:上访人没有到信访事项的主管机关办理上访,而直接到信访事项主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或更高级机关上访的行为。

  越级上访人没有按照信访条例规定的程序办理信访,越级上访行为属于违反规定的行为。

  国务院信访条例第二十条,列举了六类禁止性信访行为,没有把越级上访纳入禁止性行为加以规范,只要法律法规没有列为禁止性行为的,都不能属于违法行为。(违反规定与违法行为不是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