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龙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行政诉讼一案法律关系专家论证会在京召开
发布时间:2018-03-07 来源:开创律政法律咨询

  2017年3月11日,在北京召开了关于宁夏龙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行政诉讼一案的法律关系论证会。

  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国家行政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等机构的知名法律专家就该案的法律关系进行了论证,并提出了权威的建议。

  论证会上,闻泽律师事务所的李晖律师对案件进行了简要说明。2013年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征收了姜新生、宁夏龙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三处土地,共计47.8亩。2014年银川市兴庆区征地拆迁办向被告出具《关于姜新生土地征收补偿的报告》,报告称经协商对其给予货币补偿。并委托宁夏力天房地产评估咨询事务所进行评估,最终评估价为2754.7043万元,兴庆区人民政府一直未能支付补偿款。

  2016年11月24日,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做出了银兴政征补(2016)14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决定补偿姜新生833.43万元。2016年11月27日,姜新生、宁夏龙源股份有限公司上诉至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判令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支付征地补偿款2754.7043万元及利息损失。目前该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与会专家在仔细阅读提供的材料、听取相关案件介绍,以及对案件事实进行询问后,分析认为:该案涉及到物权、产权的保护问题,政府征地时应履行严格的法定程序,同时若双方有不成文的协议约定,也应遵循行政法的信赖保护原则。

  专家就案件的关键节点的作用、相应的救济方案提出了建议。论证会顺利并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