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公安开展“打造最优发展环境,争做 公安时代先锋”
——沈阳市公安机关 “岗位标兵”评选活动
发布时间:2018-06-08 来源:法讯参考

  本网讯(刘阳)6月8日,记者在沈阳市公安局召开的全市公安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5.19”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岗位标兵”评选活动动员部署会议上获悉,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5.19”重要讲话精神,在全市公安机关大力培养、树立、宣传新时代公安先进典型,全面推动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创新发展,努力创造党委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新成果、新业绩、新形象,沈阳市公安局决定,从现在起至10月底,组织开展“打造最优发展环境,争做公安时代先锋”—— 全市公安机关“岗位标兵”评选活动。

  据了解,此次评选活动是沈阳市公安局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5.19”重要讲话精神所推出的又一重要工作举措。活动期间,沈阳市公安局将在全市公安民警、文职辅警和工勤人员中评选十个类别的岗位标兵,即:群众工作标兵、打击犯罪标兵、巡逻防控标兵、规范执法标兵、科技创新标兵、社区警务标兵、交通管理标兵、窗口服务标兵、综合保障标兵、文职辅警标兵,十类标兵共评选100名。

  此次评选活动将通过单位推荐、媒体推荐、群众推荐、本人自荐等方式进行。评选活动办公室在互联网上设立“沈阳市公安局‘岗位标兵’评选活动推荐邮箱”并向社会公布,接受新闻媒体推荐、社会各界推荐和本人自荐。市公安局依据推荐情况对岗位标兵候选人进行日常考核,并依据考评结果确定200名候选人名单,通过沈阳市公安局“平安沈阳”官方微信平台和新闻媒体,刊载候选人事迹,最终通过投票评选出10类岗位共计100名“岗位标兵”。沈阳市公安局将对获得“岗位标兵”称号的公安民警、文职辅警和工勤人员等分别予以记功嘉奖。在此基础上,沈阳市公安局还将从获得“岗位标兵”称号的公安民警中优中选优,结合全市公安机关“最佳服务窗口·最佳服务标兵”创建活动,再遴选出10名同志,作为2018年度“我最喜爱的公安民警”进行表彰。

  沈阳市公安局将把开展“岗位标兵”评选活动,作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的具体举措,在全市公安机关挖掘选树一大批立得住、叫得响的先进典型,总结宣传一大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并通过大力宣传先进事迹,弘扬先进精神,讲述警察好故事,传播公安好声音,努力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全市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质量水平,不断推进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创新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杨建军参加全市公安机关电视电话会议,并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5.19”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岗位标兵”评选活动进行动员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