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应设置简易账情况
发布时间:2018-03-05 来源:法讯参考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设置简易账:

  (一)请帮工在2人以上5人以下的;

  (二)从事应税劳务月营业额在5000元至15000元或者月销售收入在10000元至30000 元的;

  (三)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应建简易账的其他情形。

  建立简易账的个体工商户应建立经营收入账、经营费用账、商品(材料)购进账、库存商品(材料)盘点表、利润表,以收支方式记录、反映生产经营情况并进行简 易会计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