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证会规则

  法律案件专家论证的若干规定

  专家论证是法律专家利用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对某一案件或法律问题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客观事实,依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提出意见。此法律意见书仅供司法部门和律师办案时参考。

    北京开创律政法律咨询事务所法律疑难案件论证中心,根据案件当事人和律师的要求可以组织相关专家就某一案件或某一法律问题进行答疑或出具法律意见书。现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手续:拟论证案件的委托人或律师事务所须向我中心出具合法、有效的委托函件,其中包括案情简介和需要论证的具体问题、联系方式。

  2、预审:为了保证专家论证的质量,首先需要对所拟论证的案件进行预审(初审),预审的时间自收到案卷及预审费之日起三至六个工作日。预审费同委托函件、案卷(一式两份)同时提交。

  预审后,对于不能论证的案件,及时通知委托人,并说明原因,一般不出具书面材料。所收预审费作为专家阅卷的劳务费报酬不退。

  3、论证:可以证论的案件,经委托人同意,当事人将案卷材料按时间顺序或问题的性质整理好复印数份(邀请专家的人数),分发给各位专家阅读。六天后即可召开专家论证会议。会后七个工作日(不包括委托人阅、修稿时间)即可提交盖有中心印章的法律意见书。

  委托人要保证所提供案件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和合法性。不利和有利于当事人的材料都要如实介绍,如有隐瞒或虚假材料,影响专家的正确判断,其法律后果由委托方承担。

  专家论证会议不录音、不录像,当事人或律师可以派人参加,介绍案件、回答专家对案件事实的提问。法律意见书的初稿可以送当事人就案件事实部分提出意见,进行修改。

  当事人送中心的案件材料均为复印件,此材料不再退回,由中心统一保存。

  4、收费:预审费和论证费分别与当事人或委托人直接协商单独收取。

  论证费根据案件的复杂、难易程序,不同的专家,不同的专家人数,争议标的的大小,及相关费用支出一次性收取。所收费用的税款由委托人支付。开会的前三天论证费到位,论证费不按时到位,专家论证会延期举行。专家论证会一经开过,概不退费。

  5、专家意见书仅供当事人、司法部门、仲裁机构、人大及有关领导、律师代理本案时参考(和审限无关),如果此法律意见书最终被有关部门采纳,委托人所获权益中心不再分享,如果此法律意见书最终未被有关部门采纳,中心也不再向委托人退费。未经中心同意不得向任何媒体和其他单位、个人散发、不得用于商业用途。否则,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委托人或散发人全部承担。